近日,英国关于《租房者权利法案》的报告阶段和第三次审阅在议会进行,房东们对预付租金的修正案感到忧虑。如果该修正案通过,房东将被禁止要求租户提前支付多个月的租金。
目前,一些房东在授予确定短期租约时,要求租户提前支付六个月的租金,而其他房东则在租户信用记录不足的情况下,要求预付更多的租金。令房东和中介最为担忧的修正案是禁止提前收取租金,这可能会使房东面临租金未支付的风险。
虽然要求提前支付大量租金是一项繁重且可能带有歧视性的做法,但一些租户可能能够按时支付租金,却难以一次性筹集出大笔租金来预付。这项提案有助于提高租赁住房的可及性,并突显了在立法中平衡房东与租户利益的困难。
此外,法案中还提出了其他修正案,包括限制担保人在租户去世后对租金的责任。这将使房东承担起收回房产和重新出租的责任,从而避免空置期,同时确保住房资源能够继续供租户使用。
关于《租户权利法案》的其他问题,取消第21条驱逐条款而不对法院进行改革,仍然令人担忧。这是因为通过第8条驱逐不交租金的租户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。